公司起名规律规定公司起名规范要求
- 天钧易学
- 2025-04-20 02:33:28
一、名称基本结构要求
企业名称需由四个要素构成:行政区划名称+字号+行业/经营特点+组织形式。例如\"北京天地缘科技中心(普通合伙)\",其中:
1. 行政区划:应为县级以上地名,市辖区名称不可单独使用(如\"海陵区\"需与上级行政区连用);
2. 字号:由2个以上规范汉字组成,不得使用语句、句群或段落(如曾被热议的39字长名称已受限);
3. 行业:需与主营业务对应,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;
4. 组织形式:需标明\"有限公司\"、\"股份公司\"、\"(普通合伙)\"等法定类型。
二、绝对禁止情形
名称不得含有以下内容:
1. 损害国家社会利益:如使用政党、军队番号、外国国家名称等;
2. 违反公序良俗:含、、歧视性内容(如\"\"\"占中\"等禁用词);
3. 误导公众:使用\"国家级\"\"最佳\"等绝对化用语,或模仿知名品牌(如\"老干妈\"等驰名商标需授权);
4. 特殊限制:不得使用职业称谓(如\"教授\")、学位(如\"博士\")等作为字号。
三、限制性规定
1. 行政区划特殊使用
冠以\"我国\"\"国家\"等需国务院批准;
中间含\"我国\"等字词须为行业限定语(如\"我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\");
2. 字号限制
不得单独使用县级以上地名(除非有其他含义);
外资企业可在名称中加入\"(我国)\";
3. 注册资本门槛
冠\"江苏\"需500-1000万元注册资本;
不含行政区划名称需50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。
四、特殊类型规范
1. 集团名称:需控股3家以上企业,名称结构为\"行政区划+字号+行业+集团\";
2. 分支机构:须冠以从属企业名称并加\"分公司\"等后缀;
3. 农民合作社:名称须含\"专业合作社\"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 自主申报制:通过政务服务网自主核名,但需承诺不侵犯他人在先权利;
2. 避免重复:同一登记机关内不得与已登记/注销未满1年的同行业名称字号相同;
3. 用字规范:仅限《通用规范汉字表》中8105个汉字(如\"萬\"\"聖\"等繁体字禁用)。
若核名未通过,常见原因包括触犯上述禁止条款、字号重复或材料不全。建议通过\"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\"查询已有名称,并参考《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》《相同相近比对规则》进行优化。